近日,杭州市有关部门为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,加快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步伐,根据《杭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》(杭政办[2002]28号)和《杭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认定办法(试行)》(杭科农[2002]58号)文件要求,经征集和专家评审,决定认定芦笋科技示范园区等6家单位为第二批杭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(试点),浙江虹越花卉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第三批杭州市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(试点)。
今后公司将执行有关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,秉承公司一贯追求经济和社会效益一致的目标,更好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和示范辐射效应,努力与农民结成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,不断增强辐射面和带动能力,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整体素质,为杭州市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多作贡献。
虹越获此殊荣,是每一位虹越人辛勤工作的结晶,是每一位虹越人的骄傲。是对虹越作为龙头企业在促进杭州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的肯定,我们将再接再厉,继续发挥积极作用,实现自身健康、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和经济、社会效益的最大化。